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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馈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的通知
来源:招生办公室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7-03 10:59:41 编辑:招生办公室

 

截止规定日期,共有138名获得高水平艺术团预录取资格的考生与我校签订了《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预录取协议书》。未按期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已签订协议的考生须于2017年6月24日—7月1日,反馈高考成绩与志愿,并将高考成绩及填报志愿最终确认页面截图通过邮件发送至我校艺术教育中心电子邮箱(yishutuan@hust.edu.cn),邮件文件名为“报名序号、报考项目、姓名、电话”。

浙江、上海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所报专业应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面向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非医学类专业。未按要求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不补。

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咨询电话:02787542159,02787559194,02787556584,1860715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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